
曝苏超球员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:未满14岁可判死刑,不满18岁或构成强奸
在5月26日的更新中,社交媒体上的一名博主爆料称,一个苏超球队内部发生了一起引发广泛讨论的事件——一名球员涉嫌不当行为并已受到内部处理,这一事件甚至牵涉到未成年人,引发公众的高度关注。
博主进一步透露:“这支超联赛的球队,车牌号以某C开头,某位在之前几轮比赛中多次替补登场的球员,最近一场比赛未能上场。原因是他与当地的啦啦队成员之间出现了不当关系,至于情况是否会随着时间而有所发展,还是要看后续的处理。”
随后,有网友也发表评论,指出苏超的徐州队77号球员陈金炀在过去几场比赛中与多名女性有过纠葛,甚至有传闻称他将一名未成年女孩带到了训练基地的酒店,共度良宵。
目前,此事件尚未获得官方确认。如果最终确认事情属实,这名球员可能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后果。如果涉事的未成年少女未满14岁,则法律上无论她的态度如何,球员都可能因强奸罪被追责,特别是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,对其定罪的最低刑期为三年,最高可判十年,若情节严重,可能会面临更重的刑罚。
如果涉事的未成年少女已经满14岁但未满18岁,假如存在强迫或胁迫的情况,他依然会被控以强奸罪,面临同样的刑罚。同时,如果两者是自愿发生关系,虽然在法律上不构成强奸,但这名球员依然会承担民事责任,面临赔偿的可能性。



